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货运代理(备案)、仓储(危险品除外)。销售:建材、型材、矿山设备、五金机电、钢材、胶制品。(以下空白)(于2011年6月21日补证,原执照号:520103000163511))